超雇工
超雇工介于自由职业者和普通雇工之间,是一种综合形式的工作。这种综合形式的工作不需建立一个明确的从属工作关系,在雇主和超雇工之间签订一种特殊的劳工合同( c.c.c ), 雇主在合同上必须注明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。这种劳动合同不需要职业注册,不需要开设增值税,向自由职业者一样,自主从事任何种类的工作。近几年,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已经有所增长,目前翻译人员、销售员、会议的女服务员、展览馆工作人员、顾问、售货员、以及公司企业的合作者、个体协会工作人员大多属于超雇工,超雇工一般从事的工作为临时性工作,但也有特殊情况,他们可与雇主签订可持续合作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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